中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直)支、党委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党委2012年党建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校各党总(直)支和党支部中产生,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中层干部所占比例不超过10%。注意推荐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近3年曾被授予省级或省高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重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围绕学校“十二五”规划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点突出、工作扎实、推进有力,师生党员参与热情高,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强,高标准达到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分类等级为“先进”。具体要做到: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氛围好,学习效果明显;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有序、党内民主氛围浓厚;积极推进服务性党组织建设,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业绩突出;党员素质优良、党性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创先争优的满意度高、对党员的认可度高,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具体要做到: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取得突出成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和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员群众所公认。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热爱党务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注重党建工作创新,工作成绩显著;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
三、评选活动安排
(一)推荐:
推荐工作以党总(直)支为单位进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由各党总(直)支在民主推荐或评选的基础上酝酿产生,推荐名额分配情况如下: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党总(直)支最多可推荐1个教工党支部,有学生党支部的至少推荐1个学生党支部;推荐党总支的,不再推荐教工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以党总(直)支为单位,教工优秀共产党员按教工党员总数2%比例推荐(党员数50人以下的可推荐1名);学生(含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按学生党员总数1%比例推荐。
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党总(直)支为单位,在基层党务干部(教工)中推荐,每个党总(直)支最多可推荐1名。
(二)评选:
经各党总(直)支推荐,党委组织部审核,学校召开各党总(直)支书记和党委部门负责人会议,评选产生本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步名单。
(三)审定:
校党委会在推荐、评选、考察的基础上讨论审定校级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四)公示
经党委审定后,校级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工作要求
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党总(直)支要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评选质量。在推荐评选中,要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一个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促进基层组织对标定位升级的过程,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党总(直)支请于
附件:1.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2.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