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直)支:
为做好中国共产党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组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也提出了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按文件精神,于近期对本总(直)支2008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自查,重点自查以下事项:
一、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自查。主要检查党员是否按规定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基层党组织是否按时、足额将党员交纳的党费上缴等情况。
二、对党费使用工作进行自查。主要检查党费开支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等情况。
三、对党费管理情况进行自查。主要检查党费收缴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建立台帐等情况。
四、上报2008年以来本总(直)支各支部交纳党费明细(按月计算,截至2009年3月)。
自查书面报告及电子文稿于3月27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陈振华,联系电话:86878649,电子邮箱zzb@hdu.edu.cn。地址:行政楼708。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