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非领导职务评定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校党政管理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管理干部队伍,提高党政管理水平,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结合我校党政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党政管理干部中开展评定非领导职务的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非领导职务设置
(一)非领导职务设: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正处级调研员。
(二)处级、科级均有相应的职数控制,由校党委根据机构及报名情况研究确定,不搞平均设置,从严掌握,由学校统筹使用。
二、非领导职务评定范围
非领导职务评定范围为目前在我校党政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事业编制专职干部。凡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考虑评审:评审当年,病、事假累计达三个月以上者;校内待业人员;受行政记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不满两年者。
三、评定原则
(一)非领导职务按限定的职数进行评定,一般要逐级晋升(除有突出贡献者外);
(二)办事员、科员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审定,不参评;
(三)由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的,不受任职年限、职数的限制,经党委批准可转任非领导职务系列。
四、评定条件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努力为教学、科研服务,做出工作实绩;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公道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具有所任职务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其中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者可优先晋升;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副主任科员
1、任科员两年以上;本科毕业在本校管理岗位累计3年以上;大专毕业在本校管理岗位累计5年以上;中专毕业在本校管理岗位累计7年以上;具有硕士(含双学位或研究生班)学位在本校管理岗位1年以上。
2、熟悉本职工作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能起草有一定质量的公文等,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二)主任科员
1、任副主任科员4年且在本校管理岗位4年以上,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两年且在本校管理岗位两年以上,任现职至少一次获考核优秀及以上荣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本校管理岗位两年以上。
2、具有比副科级干部更高的政策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能独立负责一方面的工作,能熟练地起草较高质量的公文等,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
(三)副处级调研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任正科级8年以上,任职后在本校管理岗位累计6年以上且任现职以来至少一次获考核优秀及以上荣誉;或任正科级10年以上,在本校管理岗位累计10年以上,工龄25年以上,且任现职至少两次获考核优秀及以上荣誉。
2、具有较丰富的业务知识,熟悉教育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制定工作计划、报告、文件等,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一定质量的理论研讨文章,工作成绩较为显著。
(四)正处级调研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任副处长8年或副处级10年以上,任职后在本校管理岗位工作累计8年以上,且任现职至少一次获考核优秀及以上荣誉。
2、长期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具有比副处级干部更全面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改革创新意识,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能结合学校的整体规划和目标提出新办法、新措施,并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较高质量的理论研讨文章,在党政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非领导职务的评审工作,成立校非领导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小组。非领导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小组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评审办法
(一)申请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向所在部门报名,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非领导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各部门严格按照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对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干部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经部门党政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初选对象,由党总(直)支填写推荐意见。申报副科级及其以上非领导职务的报校党委组织部,申报科员、办事员的报送人事处。
(三)个别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且德才条件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者,可申请破格评定。由所在部门和党总(直)支审核推荐破格评定人员,并上报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非领导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之外的破格材料。
(四)学校非领导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各党总(直)支的推荐情况进行评议审核,然后报校党委批准。
七、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意见精神不符的,按本意见实施。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