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直)支、党委机关各部门: 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我校2005年5月中层干部换届调整中,有25位新提任干部(经杭电干[2005]4号、5号文任命),现其试用期满,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浙组[2003]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这25位中层干部进行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考核时间 2006年6月20日—2006年7月10日。 三、考核办法
采用本人述职、群众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考核对象填写考核表。
2、以总支为单位召开试用期满干部述职总结报告会,由试用期满的干部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任职以来个人履行试任职务的职责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对职务的适应能力和胜任度,述职后进行书面民主测评。
3、开设意见征集电子信箱zzb@hdu.edu.cn和监督电话86915051、86915128、86915052,广泛征求群众评议。
4、党委组织部负责汇总评议结果,必要时将进一步征求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及相关人员意见。
5、党委组织部将考核材料报校党委,确定考核结果。
四、说明
1、经考核胜任现职,报校党委审定后正式任职,并由党委组织部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不再重新发文公布。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经校党委审定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的职级安排工作。
2、考核表从组织部网站下载,填写完毕后,于2006年6月3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党委组织部邮箱zzb@hdu.edu.cn。
3、试用干部述职总结报告会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各党总(直)支提前3天上报党委组织部,以便组织安排人员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表》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