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国作宪法修改说明 代表团审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3-10浏览次数:475

  

/

       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新华社记者陈树根摄

   宪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宪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和增加对国歌的规定。

  中国拟把“三个代表”正式写入宪法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8日下午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王兆国说,宪法修正案草案拟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并将“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修改为“沿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王兆国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是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引导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实现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而奋斗的根本指针。

  王兆国说,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由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