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点内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1-10浏览次数:992

一、述职的重点内容 :

1 、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联系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的情况;

2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3 、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团结情况;

4 、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和开展调查研究情况;

  5 、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包括提出的主要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取得的绩效等方面的情况;

6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7、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情况

 

二、述廉的重点内容

(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情况

着重报告完成本人主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的情况 , 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履行领导责任的情况

( ) 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

( ) 有公车配备的学院或部门的公车使用情况。

(四)兼职情况。

应当说明是否在经济实体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学会协会中兼任职务。如果有,应进一步说明:1、兼任何职务和组织审批情况;2有无领取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等形式的报酬

) 执行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规定情况应当说明是否收受过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有应进一步说明未能拒收的原因及处置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将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的现象如果有,应进一步说明具体情况

( 六 ) 执行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规定的情况应当说明是否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招生工作程序、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情况如有,应进一步说明具体情况

(七 ) 应报告个人的有关事项: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2、本人出国()情况应当报告在近两年内因公、因私出国()情况、持有护照性质(因公或因私护照)及保管情况出访国家(地区)和城市出访时间出访目的、费用等情况

3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情况

4、配偶、子女出国()定居及有关情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和就学等情况;应当说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工作单位和性质 , 所担任的职务与分管业务范围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如在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工作或者个人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及投资入股的,应进一步说明:(1)是否违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2)有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私人在国()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子女在国()外就学的,应进一步说明:(1)出国()就学的渠道(公派还是自费)(2)在哪个国家(地区)的哪所学校学习(3)每年学费、生活费支出数额。(4)所需费用来源(包括是否由企业或私人赞助)

6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要说明具体情况;

7 、个人收入申报。

) 房产情况

1 、应当说明房产的数量、房屋性质(房改房、商品房自建房、营业用房等)、地点、面积、购房资金并详细说明资金来源如果有房屋出售、出租或营业情况的,应进一步说明该项收入情况;

2近两年是否进行房屋装修。如果有,应进一步说明装修经费及来源。

 (九 ) 参与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应当说明是否参与操办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婚丧喜庆事宜如有,应进一步说明:费用收支、参加人数、举办地点、车辆使用等具体情况

( 十 ) 需报告或说明的其他廉洁自律事项